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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8日深圳市南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南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丽华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文件之33关于检察院报告的决议(发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