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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召开《深圳市龙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4-24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了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活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计划召开《深圳市龙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地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06会议室

  二、听证方式

  现场听证

  三、听证事项

  深圳市龙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四、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9人。在深圳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

  (二)听证旁听人

  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不超过5人,在深圳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

  (三)申请参加听证人数超过听证代表名额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充分考虑广泛性、代表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听证代表人,并在2023年5月12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听证代表人名单。

  五、听证报名方式

  (一)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在2023年5月5日前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交报名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申请参加本次听证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通过信函方式提交报名申请的,信函请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506室(邮编518100)(信封封面请注明“《深圳市龙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听证”字样);通过邮件方式提交报名申请的,邮件请发送至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深圳市龙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字样)。

  (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附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于5月19日前通过《听证会报名信息表》上的联系方式向听证参加人员送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七、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人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人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准时到场参加听证。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8906941,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506室。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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