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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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01批次科技项目拟扶持计划的公示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3-04-20 17:5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措施要求,已完成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01批次科技项目的局内审核及专项资金联席会议审议工作,拟对21家单位申报的23个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进行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综合科,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755-28336535,传真:0755-28333034,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317室,邮编:518119,电子邮箱:xiejiao@dpxq.gov.cn。

  附件: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01批次科技项目拟扶持计划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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