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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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3-01-01等地块(坪地停车场)规划调整涉及的一级工业区块线局部调整方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0-31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3-01-01等地块(坪地停车场)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紧邻深圳轨道3号线四期规划站点白石塘站。经核工业区块线,该项目共有196895.10平方米用地涉及一级工业区块线,根据该片区法定图则规划调整方案,项目所在的一级区块线内全部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轨道交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教育设施用地及城市道路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龙岗[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3-01-01等地块(坪地停车场)规划调整涉及的一级工业区块线局部调整》上报龙岗区政府专项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现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调出地块共1块,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面积198269.52平方米,为一级工业区块线,其中工业用地面积143020.35平方米。根据[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调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四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二、调入地块共2块,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面积合计204234.52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面积149587.53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入地块1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普通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共绿地;根据[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调入地块2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

  三、本次龙岗[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3-01-01等地块(坪地停车场)规划调整涉及的一级工业区块线局部调整方案,调入地块用地面积不少于调出地块面积,单个区块线内的工业用地面积(含新型产业用地)不减少,龙岗区工业区块线总体规模不减少,工业用地占比不减少,且调整后全区区块线内规划新型产业用地面积占全区工业用地比例不超过20%,符合《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局部调整相关要求。本方案调出和调入地块调整前后对比图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本公示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和地址浏览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http://pnr.sz.gov.cn/lg/);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特此公示。

  附件:1.调出地块范围图

  2.调入地块1范围图

  3.调入地块2范围图

  4.调整前地块工业区块线布局图

  5.调整后地块工业区块线布局图

  (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0755-28923346)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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