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之情形;未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为新闻媒体或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报纸出版许可证》或网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