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实施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申报项目审核核查服务》项目已完成采购程序。依据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方式:询价比选
二、项目内容:
我局于2021年6月16日正式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操作规程》规定的流程和内容等,本项目是对申报创新创业载体项目的单位进行审核核查。
三、投标供应商:
四、中标供应商:
本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755-3666766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