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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龙岗区关于降低企业产业用房成本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文字版)

信息来源: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25-11-20 14:5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废止背景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我中心结合区属各单位产业政策最新修订情况和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 修订)》有关要求,现就废止《龙岗区关于降低企业产业用房成本的若干措施》(深龙府办规〔2023〕5号)说明如下:

  2024年,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铺开,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整改要求,我中心收集区发改局、科创局、工信局、文体局等相关单位的政策修订情况,各部门正在或计划就各项政策条款开展修订、废止程序。

  鉴于《若干措施》中大部分条款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已无法以此作为政策申报参考,且易对企业产生误导,拟对《若干措施》按程序废止。

  二、废止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

  三、废止后政策衔接

  《若干措施》中的条款是梳理各部门产业用房补贴政策条款形成的汇编,废止后不会对各产业部门现行政策的实施造成影响。后续将视各部门政策修订基本稳定后,再研究是否另行编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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