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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0-23 12:0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工业上楼”项目审批实施方案》《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现将拟定的2023年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进行公示。

《2023年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街道

单元

名称

申报

主体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南山街道

前湾十二单元南山水质净化厂“工业上楼”项目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7834.3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研发)、居住等;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不少于123134平方米用地,落实水质净化厂(地上)及公园(地上)建设。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需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一、公示地点:

  1、E站通: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项目现场:南山区月亮湾大道2099号

  3、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号

  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qh.sz.gov.cn/

  二、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本次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公众如对该计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须通过填写公示意见征询表的方式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其中,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电话:88105167)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特此公示。

  附件:1.前湾十二单元南山水质净化厂“工业上楼”项目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2023年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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