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八仙岭公园边坡地质灾害整治工程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7142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1月26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8903614;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八仙岭公园边坡地质灾害整治工程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