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规土规﹝2018﹞6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土地信息核查及现状容积率核算工作的通知》(深规土﹝2018﹞8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龙岗区宝龙街道兰水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兰水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土地整备计划》,该项目实施面积50.33公顷,本次初步认定范围内旧屋村面积为15289.29平方米(详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兰水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现场(环水楼);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龙岗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龙岗区华特大厦一楼大厅);
(四)宝龙街道办一楼大厅(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
(五)深圳市兰二股份合作公司一楼大厅(宝龙街道龙新社区兰二村一巷8-3号);
(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pnr.sz.gov.cn/);
(七)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1年9月4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旧屋村范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89232157
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918161
联系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附件:龙岗区宝龙街道兰水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