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宝安区航城街道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五路)新建工程(永久用地)等2个项目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一)航城街道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五路)新建工程(永久用地)
(二)航城街道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五路)新建工程(临时用地)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9号
2.项目现场
地址1: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大山下4栋
地址2: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大山下4栋与规划二路交会处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韦工;联系电话:0755-27086086;并在信封上注明“宝安区航城街道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五路)新建工程(永久用地)等项目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ongml@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宝安区航城街道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五路)新建工程(永久用地)等项目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