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地字第44030720210006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修改内容
(一)建筑覆盖率由“≤54.93%”调整为“≤55.59%”。
(二)机动车泊位数由“3662辆”调整为“3200辆”。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9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10个自然日,如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路401号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2005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杨工;联系电话:0755-28900355;并在信封上注明“坂田街道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项目用地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坂田街道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项目用地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