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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地字第440307202100062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16 17:28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地字第44030720210006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修改内容

  (一)建筑覆盖率由“≤54.93%”调整为“≤55.59%”。

  (二)机动车泊位数由“3662辆”调整为“3200辆”。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9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10个自然日,如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路401号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2005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杨工;联系电话:0755-28900355;并在信封上注明“坂田街道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项目用地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坂田街道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项目用地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项目区位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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