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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公园环路工程项目(边坡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20 10:34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对公园环路工程项目(边坡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

项目名称

公园环路工程项目(边坡工程)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批准文号

深鹏发财〔2026〕181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坝光社区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0.4903

使用林地期限

2年

采伐株数

273株

优势树种

阔叶混交林、其它软阔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见附图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3楼

  2.项目所在社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1号(坝光社区工作站)

  3.项目所在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排牙山路江屋山路交叉口南侧300米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 A5 栋;收件人:蒋工;联系电话:0755-28336306;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园环路工程项目(边坡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ply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公园环路工程项目(边坡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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