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半导体工艺装备厂区项目(G14304-0279号宗地)用地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同辉路与金辉路交汇处西南侧,宗地号G14304-0279。该项目于2023年8月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 PS-2023-0021号)。现建设单位申请变更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变更涉及总平面图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捷佳伟创半导体工艺装备厂区项目(G14304-0279号宗地)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总平面图修改
2.厂房屋面增加排烟机房、加压送风机房、设备管井;货梯井道参数调整;
详见附件。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增加1137.67㎡,由122557.6㎡调整为123695.27㎡,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增加1895.99㎡,由89483.46㎡调整为91379.45㎡,其中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变,取消分项指标中的宿舍193.93㎡和食堂47.35㎡核减面积,增加到相应规定面积中,宿舍规定面积由12206.07㎡增加为12400㎡,食堂规定面积由1632.65㎡增加为1680㎡,地上核增建筑面积增加1895.99㎡,由425.46㎡调整为2321.45㎡(架空绿化休闲由425.46㎡增加为464.37㎡,新增核增类别架空停车1161.59㎡、屋面楼梯间及机房645.21㎡、垃圾收集间50.28㎡),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减少758.32㎡,由33074.14㎡改为32315.82㎡(共用停车库减少354.02㎡,由27104.67㎡改为26750.65㎡;公用设备用房减少583.08㎡,由5969.47㎡改为5386.42㎡;新增核增类别供地下核增空间出地面的公共交通、风井等必要辅助空间178.75㎡。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由892.24㎡/3127.21㎡调整为885.88㎡/3040.62㎡。绿化覆盖率由20.5%调整为20.1%。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2日(10个工作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s://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s://pnr.sz.gov.cn/ps/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
2.捷佳伟创半导体工艺装备厂区项目(G14304-0279号宗地)施工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同辉路与金辉路交汇处西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收件人:钟工;联系电话:0755-28297923;并在信封上注明“捷佳伟创半导体工艺装备厂区项目(G14304-0279号宗地)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sglj@pnr.sz.gov.cn(政务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捷佳伟创半导体工艺装备厂区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