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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历史建筑(第三批)保护规划》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19 09:00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已公布的深圳市历史建筑(第三批)组织编制了保护规划,后续纳入城市紫线加强保护和管理,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深圳市历史建筑(第三批)保护规划》

  二、公示渠道

  (一)网站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s://pnr.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30区前进一路293号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路10号

  7.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8.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18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7室,收件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83949101,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历史建筑(第三批)保护规划》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jzsj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深圳市历史建筑(第三批)保护规划》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历史建筑(第三批)保护规划》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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