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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环湾商务大厦(二期)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10 10:37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环湾商务大厦(二期)位于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强路与沙嘴路交汇处东南角,宗地号B109-0064,该项目于2024年11月13日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42024G G0089473号)。现建设单位申请变更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变更涉及总平面图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总平面图修改

  1.根据建筑单体图纸,修改总图1栋屋顶轮廓、建筑层数及建筑高度;

  2.南侧地下室坡道修改;北侧下沉广场楼梯及扶梯修改;消防车道边界微调。

  3.说明内容修改;图框信息修改,修改出图日期和版本号。

  (二)技术经济指标修改

  1.本项目为B109-0064宗地的二期,该宗地总体技术经济指标修改如下:

  总建筑面积由355268平方米修改为35603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253580平方米修改为254142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01688平方米修改为101890平方米。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231300平方米修改为231500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7900平方米修改为7700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4380平方米修改为14942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01688平方米修改为101890平方米,最大层数由62/6层修改为63/6层,建筑最高高度由249.85m修改为249.9m,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由367.54/2929平方米修改为295.80/3001.14平方米。

  2.本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修改如下:

  (1)总建筑面积由145114平方米修改为14514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11327平方米修改为111447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33787平方米修改为33695平方米,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06285平方米修改为105870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5042平方米修改为5577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33787平方米修改为33695平方米。本期建筑最高高度由249.85m修改为249.9m。

  (2)各分项面积指标调整如下:

  ①地上部分:办公由50700平方米修改为50725平方米,酒店由25060平方米修改为25260平方米,商务公寓由24100平方米修改为23400平方米,地上商业由1650平方米修改为1635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2489平方米修改为2847平方米,消防避难空间由2553平方米修改为2730平方米。

  ②地下部分:商业由2875平方米修改为3150平方米,酒店由1900平方米修改为1700平方米;共用停车库由25742平方米修改为26550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由7885平方米修改为7015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由160平方米修改为130平方米。

  上述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范围,修改后该项目仍符合《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2)F00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42024YG0012472(改1)号]及《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相关要求。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1日-2026年10月23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ft/

  (二)实地公示

  1.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强路与沙嘴路交汇处东南角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收件人:杨工;联系电话:0755-83133165;并在信封上注明“环湾商务大厦(二期)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t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环湾商务大厦(二期)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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