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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鹭湖艺术中心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10 09:00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鹭湖艺术中心项目用地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澜人民路与平安路交会处,宗地号为A909-0162。该项目于2021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LA-2021-0042号),现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鹭湖艺术中心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局部修改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局部修改坡道、绿化范围;

  (三)局部修改路口坐标和转弯半径。

  调整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3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鹭湖艺术中心项目现场

  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澜人民路与平安路交会处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23335812;并在信封上注明“鹭湖艺术中心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鹭湖艺术中心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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