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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红棉文体广场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09 16:02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红棉文体广场项目用地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埔园路旁,宗地号为G07202-0083。该项目于2025年8月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72024GG0166447(延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红棉文体广场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用地范围位置微调。

  (二)用地范围内南、北地块之间新增跨街连廊。

  (三)用地范围内新增自行车泊位数100辆。

  (四)经济技术指标表面积数据相应调整。

  (详情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22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北社区埔园路与梧桐路交汇处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2005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钟工;联系电话:0755-28911540;并在信封上注明“红棉文体广场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aish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红棉文体广场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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