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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A934-061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29 09:00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A934-0612宗地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龙华大道与黎光路交汇处西南侧。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已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现用地单位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将用地单位名称由“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变更为“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升鹏房地产有限公司”。将项目名称由“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11-09地块)(暂定名)”变更为“臻玺和府”。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龙华大道与黎光路交汇处西南侧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9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3335765;并在信封上注明“变更A934-061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变更A934-061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邮政编码:5181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3335765

  附件:1.项目用地区位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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