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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罗湖区玉龙环境修复工程临时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29 15:06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在推动玉龙环境修复工程工作。经核查,该项目临时用地总投影范围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约5520.46平方米,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已按程序完成专家论证,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对该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五楼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宝洁路与武安路交汇处北侧。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之一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6楼;收件人:许工;联系电话:0755-82268772;并在信封上注明“罗湖区玉龙环境修复工程临时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gljkfly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罗湖区玉龙环境修复工程临时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结束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罗湖区玉龙环境修复工程临时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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