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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14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6个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对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深圳)有限公司提交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类型

申请资质类别

申请资质等级

审查结果

备注

1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变更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乙级资质

通过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收件人:莫工;联系电话:0755-26978178;并在信封上注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ns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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