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29-0002宗地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北侧。深圳绿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已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现用地单位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深规土许LA-2013-0006号
2.用地单位:深圳市绿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3.用地位置:/
4.用地项目名称:绿奥公司观澜厂区
5.地块编号:2013-01K-0004
6.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7.总用地面积:10024.2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0024.28平方米。
8.建筑容积率:≤3
9.建筑覆盖率:≤45%
10.建筑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11.建筑层数:多层或高层。
12.总建筑面积:30070平方米,其中:厂房21090平方米,宿舍和食堂8980平方米。
13.总体布局以我局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14.建筑退红线要求各边高层≥12米,多层≥9米。
15.车辆出入:周边市政道路
16.人行出入口/公共出入通道:周边市政道路
17.机动车泊位数:70辆;自行车泊位数:/
18.室外地坪标高:按规划控制
19.给水/雨水/污水接口:周边市政道路
20.中水接口:/
21.燃气接口:周边市政道路
22.电源/通讯:周边市政道路
23.本证对应地块编号为2013-01K-0004,原规划设计要点作废。
24.机动车泊位数≥70辆
25.其他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他技术规划的要求。
二、变更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内容
1.项目名称:绿奥科创厂区
2.用地单位:深圳市绿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3.用地位置:观澜街道
4.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
5.总用地面积:9791.6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791.69平方米。
6.规定建筑面积:规定建筑面积30070平方米,其中厂房21090平方米,宿舍8364平方米,食堂616平方米。
7.建筑退线:一级建筑退线≥6米,二级建筑退线≥9米。
8.建筑覆盖率:≤45%
9.建筑高度:多层、高层,且须满足深圳市航空限高要求。
10.绿化覆盖率:>30%
11.建筑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12.公共开放空间:设置面积不少于本宗地用地面积5%的公共开发空间,需24小时无条件对公众开放,其边界和位置在下阶段设计确定,但面积不能减少,并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定。
13.其他:未标注事项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
14.车辆出入口:周边市政道路
15人行出入口:周边道路
16.公共通道出入口:/
17.室外地坪标高:结合周边道路和地块现状标高确定
18.给水/雨水/污水/中水接口:周边道路
19.燃气接口:周边道路
20.电源/通讯:周边道路
21.宗地号:A929-0369,宗地代码440309403004GB00319。
22.该宗地由A929-0002宗地调整而来,其余部分收为国有。
23.本地块总体布局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24.机动车泊位数:≥162辆,本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25.自行车泊位数:≥231辆,本项目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充电位的配置比例不应低于建筑物配建自行车停车位的20%,同时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
26.本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用地单位须按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避免产生地质灾害隐患。
27.本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项目应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68%,项目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应满足《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28.本项目位于《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范围内,请按照该分区管控要求落实。
29.本项目建设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0.本地块须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深建设[2020]1号)。
31.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32.此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3-0006号)变更而来,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废。
33.其余未标注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及城市设计要求。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路东侧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6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李梦月;联系电话:0755-23335759;并在信封上注明“变更A929-000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变更A933-077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邮政编码:518100
联系人:李梦月
联系电话:0755-23335759
附件:1.项目用地区位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