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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 [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25-15地块实施深化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28 17:2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落实消防场站布局规划体系,健全城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拟对 [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25-15地块进行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将[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25-15地块配套设施调整为“小型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儿童游戏场地,小型消防救援站(附设式)”,其余规划内容不变,具体情况见图表。

  二、公示时间

  自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7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s://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翠龙路和锦龙一路交叉口南侧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1006室,盛工;联系电话:0755-89552287;并在信封上注明“ [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25-15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 [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25-15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实施深化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特此公示。

  附件:1.实施深化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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