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玉塘长圳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玖翔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07-0930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07-0930宗地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路与侨凤路交会处东北侧,宗地面积为12322.7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6YG0049632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用地单位由“深圳市玉塘长圳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为“深圳市玉塘长圳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玖翔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其余规划设计要点内容不变。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30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警民路10号一楼大厅
3.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路与侨凤路交会处东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 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何工;联系电话:0755-23466158;并在信封上注明“A607-0930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A607-0930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