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学府项目用地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大道与凤安路交会处,宗地号为G05417-0050。该项目于2022年11月2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G-2022-0024号、GG-2022-00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缙学府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调整机动车停车位布局,设置地面机动车车行道。
(二)设置地面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
(三)塔楼层数及高度修改。
(四)塔楼、裙房轮廓调整。
(五)幼儿园屋顶、轮廓及活动场地调整。
(六)消防登高场地修改。
(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相应调整。
(八)图框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大道和凤安路交汇处南侧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18629;并在信封上注明“缙学府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aish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缙学府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缙学府(1.2.5 栋)修改前总平图
2.缙学府(1.2.5 栋)修改后总平图
3.缙学府(3.4.6 栋)修改前总平图
4.缙学府(3.4.6 栋)修改后总平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