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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缙学府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17 11:3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缙学府项目用地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大道与凤安路交会处,宗地号为G05417-0050。该项目于2022年11月2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G-2022-0024号、GG-2022-00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缙学府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调整机动车停车位布局,设置地面机动车车行道。

  (二)设置地面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

  (三)塔楼层数及高度修改。

  (四)塔楼、裙房轮廓调整。

  (五)幼儿园屋顶、轮廓及活动场地调整。

  (六)消防登高场地修改。

  (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相应调整。

  (八)图框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大道和凤安路交汇处南侧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18629;并在信封上注明“缙学府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aish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缙学府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缙学府(1.2.5 栋)修改前总平图

             2.缙学府(1.2.5 栋)修改后总平图

             3.缙学府(3.4.6 栋)修改前总平图

             4.缙学府(3.4.6 栋)修改后总平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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