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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谷仓居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6-02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谷仓居项目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沙壆社区比亚迪路与民强路交叉处东北侧,宗地号为G12315-8015。该项目于2021年10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市政字SG-2021-0006号),因规划优化调整原因,该项目将原批复东侧路口调整至地块北侧,现深圳市南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该北侧新增路口向我局申请办理谷仓居项目路口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宜。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宗地原批复东侧车行出入口调整至宗地北侧连接至谷智路,双向出入口改为单向出入口,详见谷仓居项目总平面图(修改部分详见附图云线圈注处)。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1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ps/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谷仓居项目处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收件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28297935;并在信封上注明“谷仓居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谷仓居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修改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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