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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实施段(华大基因中心)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29 10:5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实施段(华大基因中心)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项目名称

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实施段(华大基因中心)项目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深发改函﹝2018﹞3627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0.0145

使用林地期限

2年

采伐株数

3

优势树种

其它硬阔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yt/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盐梅路88号

  3.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实施段(华大基因中心)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坝高速华大基因中心段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收件人:冼倩妤;联系电话:0755-25351937;并在信封上注明“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实施段(华大基因中心)项目直服用林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xianqy@pnr.sz.gov.cn(政务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实施段(华大基因中心)项目直服用林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5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先期实施段(华大基因中心)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伐区设计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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