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东先进制造产业园三号园区(A324-0167)项目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洪田路与上南大道交会处,宗地号为A324-0167。该项目于2024年6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62024GG15346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楼栋号修改:将原楼栋号“2栋A座”“2栋B座”“2栋C座”修改为“3栋一单元”“3栋二单元”“3栋三单元”;将原楼栋号“3栋商业”修改为“2栋商业服务设施”。
(二)根据机动车出入口工规批复,修改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及宽度;地块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数量、位置调整,同步调整绿化范围。
(三)取消项目与北侧相邻地块的地下联通通道。
(四)预留建筑主体与地块南侧天桥连接示意;深化地块北侧与相邻地块空中连接的车道轮廓。
(五)根据核增属性修改,将地块东侧“物流通道”名称修改为“架空车道”;将3层“公共架空连廊”修改为“城市公共通道”。
(六)建筑层数局部调整:将3栋一单元由原14层调整为13层,将原南侧露台从10层调整至11层,建筑高度相应修改;2栋二单元14层增加露台。
(七)将5层“社区活动场地”修改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轮廓修改面积保持不变。
(八)3栋二单元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轮廓修改。
(九)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中细分商业服务设施指标,其中地上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32㎡,地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08㎡;地上核增建筑面积中城市公共通道建筑面积由3722.49㎡调整为2077㎡,架空停车场建筑面积由2230.45㎡调整为1155㎡,架空绿化休闲建筑面积由65.04㎡调整为27㎡,屋面楼电梯间及机房建筑面积由1178.14㎡调整为1172㎡,增加“架空盘道、车道”核增指标,核增建筑面积为1632㎡。地下核增建筑面积中公用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5493.88㎡调整为5714㎡,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由15720㎡调整为15868㎡,架空绿化休闲建筑面积由80㎡调整为159㎡,架空公共空间建筑面积由123㎡调整为166㎡。其他总指标数据相应调整。删除地上建筑分栋指标表格。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5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洪田路与上南大道交会处。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朱工;联系电话:0755-27802149;并在信封上注明“新桥东先进制造产业园三号园区(A324-0167)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angziyu@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新桥东先进制造产业园三号园区(A324-0167)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5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