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莲塘片区供水安全,深圳市水务集团拟在深圳市罗湖区东湖水厂至莲塘水厂间建设东湖水厂DN1200出厂管及至莲塘水厂供水管工程。经核查,该项目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对该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9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五楼
2.东湖水厂项目部
地址:罗湖区爱国路4002号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收件人:周工;联系电话:0755-82346533;并在信封上注明“东湖水厂DN1200出厂管及至莲塘水厂供水管新建工程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东湖水厂DN1200出厂管及至莲塘水厂供水管新建工程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东湖水厂DN1200出厂管及至莲塘水厂供水管新建工程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