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开展鸟类环志监测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拟向我局申请办理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关事宜,现对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编制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实施方案等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猎捕目的:开展鸟类环志监测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二)猎捕位置:深圳市宝安区凤凰山森林公园、铁仔山公园、深圳机场外围、铁岗水库、海洋新城工地和宝安区宝源路
(三)猎捕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猎捕物种名称及数量: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8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27086116;并在信封上注明“猎捕白腰草鹬等野生动物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uangtl@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猎捕白腰草鹬等野生动物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宝安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实施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