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申请审批《明涟园详细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明涟园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光学路和丰硕路交叉路口北侧,用地范围8.3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等,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莲成路西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3466694;并在信封上注明“明涟园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明涟园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明涟园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