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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明涟园详细规划方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4-13 1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申请审批《明涟园详细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明涟园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光学路和丰硕路交叉路口北侧,用地范围8.3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等,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莲成路西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3466694;并在信封上注明“明涟园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明涟园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明涟园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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