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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公交总站压力钢管厂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27 11:0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公交总站压力钢管厂项目拟申请临时用地,用地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依据《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深规划资源规〔2024〕1号),结合《基本生态控制线使用论证报告》,满足《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和《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深规划资源规〔20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申请选址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公交总站压力钢管厂拟申请临时用地位于龙城街道如意路南、武深高速东侧、盐龙大道西侧,用于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钢筋加工厂,使用单位为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临时用地面积为4631.97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公交总站压力钢管厂拟申请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面积为4631.97平方米,拟申请占用3年,具体详见附图。

  三、公示渠道

  (一)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沙园路龙城街道办事处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城街道如意路南、武深高速东侧、盐龙大道西侧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4月26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1006室,沈工;联系电话:0755-28900440;并在信封上注明“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公交总站压力钢管厂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公交总站压力钢管厂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特此公示。

  特此公示。

  附件: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公交总站压力钢管厂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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