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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27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项目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项目类型

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

深坪府函〔2026〕21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心社区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2.3339

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

采伐株数

503

优势树种

阔叶混交、桉树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附图〔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3日。(7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ps/

  (二)实地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心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金田路348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8297955;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18118。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sglj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6年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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