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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402-0014宗地建丽新村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27 16:2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建丽新村项目(宗地号:T402-0014)位于南山区珠光路与珠光北路交叉口东北侧,用地面积11112平方米,于1994年取得《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复函》(编号:93-104)。深圳市锦银实业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建筑容积率:由≤3.9调整为≤4.2。

  (二)分项建筑面积:由“商业:20%;住宅80%”调整为“住宅:34700㎡;商业:8700㎡;物业管理用房:100㎡”。

  (三)建筑覆盖率:由<45%调整为“一级≤40%;二级≤25%”。

  (四)建筑退线:由“东4米,南8米,西8米,北6米”调整为“东侧、西侧、北侧一级退线≥6米,东侧、西侧、北侧二级退线≥9米,南侧沿珠光路一侧住宅建筑退线≥12米”。

  (五)删除原规划设计要点“2、建筑层数:多层住宅≤7层,高层住宅≤16层;4、总体布局:沿两城市道路侧布置15层住宅楼”。

  (六)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部分新增“2、建筑高度:建筑高度限高80米。3、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公共开放空间:本项目应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600㎡的公共开放空间,设置类型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园儿童游戏场地,应24小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地下空间:地下室退线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控制。其他未标注事项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

  (七)市政设施要求部分新增“1、车辆出入口:周边市政道路;2、人行出入口:周边市政道路;3、机动车泊位数:380辆,自行车泊位数:270辆;4、室外地坪标高:结合周边市政道路和场地标高确定;5、给水/雨水/污水接口:接周边市政道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7、燃气接口:接周边市政路;8、电源/通讯:接周边市政路”。

  (八)备注部分新增“1、宗地号:T402-0014。2、本项目停车位暂按用地单位现阶段初步设计方案核定,下阶段建筑报建时可结合项目具体户型设计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作相应调整,具体以工程规划许可核定内容为准。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3、本项目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原则上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位置的配置比例不应低于建筑物配建自行车停车位的20%,自行车停车配建指标、充电配置比例可结合所在区域位置、用地条件在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合理论证,具体配建指标和比例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4、消防环路及消防登高面的设置宜尽量布设在建设用地内,预留规划绿地及道路未来实施条件。若因开设路口等需要,需局部占用规划绿地,应充分论证其必要性。5、该地块进入轨道27号线安全保护区,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6、该地块涉及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C1-2),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7、因工程产生的砂石资源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纳入成本管理,自用之外仍有剩余砂石资源的,须编制砂石资源有偿处置方案,按程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拍挂处置。8、项目要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9、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93-104。”

  (九)其他事项告知栏部分新增“1、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2、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3、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十)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5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2.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珠光路与珠光北路交叉口东北侧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T402-0014宗地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0755-26978335、0755-26978754。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T402-0014宗地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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