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深防办〔2026〕3号)和《2026年汛前防汛防台风工作大检查的要求》以及市局的相关要求,现将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三防责任人、深圳市渔港三防行业责任人、深圳市渔船三防行业责任人和深圳市本港渔船三防主体责任人等予以公布。
请各责任人切实落实三防工作要求,做好防汛防风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三防责任人公示表
2.深圳市渔港三防行业责任人公示表
3.深圳市渔船三防行业责任人公示表
4.深圳市本港渔船三防主体责任人公示表
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