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就A418-046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事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A418-0462宗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大道与树边坑路交会处西南侧,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18771.44平方米,用地单位为深圳双林电子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7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BA-2012-0174号)。
二、变更事项
(一)既有条款变更
1.建设用地面积由“18771.44”变更为“17861.01”;
2.总建筑面积由“41295”变更为“75019.92”,其中已建厂房27521.02平方米,已建宿舍及食堂13872.9平方米,新建厂房33626平方米;
3.容积率由“2.2”变更为“4.2”;
4.建筑高度由“高层”变更为“满足航空限高及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5.建筑退线由“各边≥12米”变更为“新建建筑24米以上部分≥9米,24米及以下部分≥6米,已建建筑按现状控制”;
6.机动车泊位数由“150辆”变更为“230辆”;
7.宗地号由“A418-0462”变更为“A418-0474”,并调整相关内容。
(二)增加条款
1.项目代码:2016-440300-36-03-075409。
2.绿化覆盖率:16%。
3.非机动车泊位数:169辆。
4.现宗地号“A418-0474”是由本项目原宗地“A418-0462”收地后变更而来。
5.请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本项目新建建筑环保、节能等规定。
6.本项目拟贡献政府的1862平方米工业厂房,经区政府批准按规定交足地价后由权利人自行持有。
7.停车位充电桩配置不少于30%,其余车位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8.应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并配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总数20%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
9.本项目不得低于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
10.本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须达到65%。
11.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12.本项目应按照《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建设〔2022〕18号)要求,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相关标准。
13.其余未尽事宜须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相关规范。
(三)删除条款
1.配套宿舍需采用太阳能热水装置。
(四)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三、公示时间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2日(10个自然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2.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42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工业城177号。
五、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范工;联系电话:0755-27820603;并在信封上注明“A418-046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A418-046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A418-0474宗地位置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