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观澜河干流碧道建设工程(边坡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二)实地公示
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澜河干流碧道建设工程(边坡工程)现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许丽娜;联系电话:0755-23305003;并在信封上注明“观澜河干流碧道建设工程(边坡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观澜河干流碧道建设工程(边坡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4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报批。
特此公示。
附件:1.观澜河干流碧道建设工程(边坡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2.观澜河干流碧道建设工程(边坡工程)拟林木采伐-地理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