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润智产业园(宗地号:A612-1332、A612-1333)项目用地分别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学路西侧及东侧。现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两个项目路口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宜。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明湖润智产业园(宗地号:A612-1332)项目路口总平面图(详见附件1)
(二)明湖润智产业园(宗地号:A612-1333)项目路口总平面图(详见附件2)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6日(10个自然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2.明湖润智产业园(宗地号:A612-1332)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罗群围一路与塘学路交汇处西南侧明湖润智产业园项目部
3.明湖润智产业园(宗地号:A612-1333)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罗群围一路与塘学路交汇处东南侧明湖润智产业园项目部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7401636;并在信封上注明“明湖润智产业园两个项目路口总平面图的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ttps://mail.sz.gov.cn/coremail/index.jsp,邮件标题请按照“明湖润智产业园两个项目路口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6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明湖润智产业园(宗地号:A612-1332)项目路口总平面图
2.明湖润智产业园(宗地号:A612-1333)项目路口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