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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1-27 12:5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项目用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长圳路,宗地号为A501-0090。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路口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6日(10个自然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祥路与长圳路交汇处西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收件人:叶工;联系电话:0755-29937753;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ujz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6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路口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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