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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HQ-2008-0015号)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1-21 14:2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大学(原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HQ-2008-0015号),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HQ-2008-0015号)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原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单位为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用地位置为龙翔大道东南侧,地块编号2008-51C-0001,用地面积924935.4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72112.53平方米,绿地面积252822.88平方米;建筑容积率≤0.72;建筑覆盖率≤30%;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及建筑规范要求;建筑高度或层数:80米;建筑面积482793平方米,其中:教室45890平方米,图书馆20930平方米,实验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106730平方米,产学研教学基地6000平方米,风雨操场455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27618平方米,会堂3640平方米,学生、教工宿舍168644平方米,学生、教工食堂19591平方米,生活福利及附属用房31200平方米,大运村综合服务用房18000平方米,体育场7000平方米,体育馆14000平方米,游泳馆9000平方米,另,架空39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46356平方米。

  (二)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布局:1.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四周大于等于12米。2.合理组织校内地面.地下交通,控制直接开向城市道路的机动车出入口数量。3.规划布局应充分考虑大运村的使用要求。4.应保留用地内现状自然山体,建筑应当与自然及周边环境协调。5.校区与东南侧水厂之间校区内保留城市道路,连通红棉路与龙兴路,路幅宽度控制在15米以上,校园的交通出行主要应依托该道路。6.方案设计时应加强南校区、北校区及大运村规划设计风格的统筹和协调,包括建设模式、建筑风格、建筑材料、建筑与环境景观的统筹和协调。

  (三)市政设施要求:1.车辆出入:周边道路。2.人行出入口:周边道路。3.机动车泊位数0辆(自用0辆 公用0辆),自行车泊位数0辆。

  (四)备注:1.用地方案图为2008-51C-0001。2.上述建筑规模是根据发改部门相关批复核定,最终以发改局批件为准。3.本许可证属重新核发,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1-2006-0273号)作废。4.根据市政府纪要在信息学院试点封闭式垃圾管道自动收集系统。5.停车位按有关规定配置。

  二.建筑面积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单位为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大学,用地位置为龙翔大道东南侧,宗地号G01063-0254,用地面积924934.4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72112.17平方米,绿地面积252822.30平方米;规定容积率≤0.78;规定建筑面积519413平方米,已建建筑面积482793平方米,其中教育及配套辅助设施314149平方米,宿舍168644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36620平方米,其中宿舍34320平方米,6班幼儿园2200平方米(占地18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

  (二)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1.建筑覆盖率≤30%;2.建筑高度或层数≤80米;3.绿化覆盖率>30%;4.建筑间距: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消防规范要求;5.建筑退线:已建建筑退线按现状,新建建筑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同时满足新建建筑距东南侧道路退线≥15米;其它:1.合理组织校内地面、地下交通,控制直接开向城市道路机动车出入口数量。2.规划布局应充分考虑大运村的使用要求。3.应保留用地内现状自然山体,建筑应当与自然及周边环境协调。4.校区与东南侧水厂之间校区内保留城市道路,连通红棉路与龙兴路,路幅宽度控制在15米以上,校园内的交通出行主要应依托该道路。5.方案设计时应加强南校区、北校区及大运村规划设计风格的统筹和协调,包括建设模式、建筑风格、建筑材料、建筑与环境景观的统筹和协调。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应满足相关规范及消防要求,未尽事宜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

  (三)市政设施要求:1.车辆出入口: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2.人行出入口: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3.机动车泊位数:1809辆;自行车泊位数:685辆。

  (四)备注

  1.宗地号:G01063-0254。

  2.本规划设计要点指标根据《深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深龙岗发改备案〔2024〕1779 号)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建设局关于稳妥推进<住宅项目规范>实施的通知》核定。

  3.新建宿舍指标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保障性住房标准进行设计,具体户型和面积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4.项目建设应落实本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中相关措施,尽量减少对原有生态环境的影响。

  5.用地位于《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划定的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6.用地涉及现状城市次高压燃气管道建议安评范围、加油加气站建议安评范围(请以实际勘测数据为准),项目建设时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严格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要求执行,并取得市住建部门、区应急部门明确同意意见。

  7.用地涉及爱联河、龙口水库-中心城水厂工程蓝线,蓝线范围内相关规划、建设行为应按照《深圳市蓝线优化调整方案》文本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执行并征求水务部门意见。

  8.用地涉及深大城际轨道安全保护区,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21号线规划控制区,该用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侵入。涉及21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21号线规划控制区。

  9.用地涉及《深圳市电力设施及高压走廊专项规划(2018-2035)》高压走廊(根据电力法及架空电力线路运行规程规范要求,高压走廊范围不得修建任何构建筑物,不得种植高杆植物,如若需要在高压走廊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应征求线路权属部门供电部门意见)。

  10.用地涉及轨道14号线共建综合管廊(选址号:用字第440307202100070号)、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龙岗段)(用字第440307202100040号)、盐龙大道南段快速路工程(地面段及隧道段)(用字第440307202300062号),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交通、地铁(铁路)等相关建设运营单位书面同意意见。

  11.本项目范围内新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 

  12.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13.根据市政府纪要在信息学院试点封闭式垃圾管道自动收集系统。

  (五)告知:1.用地单位应落实水务部门关于排水.水资源和供水工程及海绵城市等相关要求。2.用地单位应落实噪声防控专篇、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3.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4.项目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具体要求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5.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 技术应用,具体要求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6.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以及我省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规范的有关规定。7.项目须落实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交通、交警部门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相关意见。

  三.公示渠道

  (一)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沙园路98号龙城街道办事处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飞大道与龙翔大道交叉口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大学内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31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刘工;联系电话:0755-28900355;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HQ-2008-0015号)公示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关于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HQ-2008-0015号)公示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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