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光明科学城科教融合集群区等片区供水需求,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羌下泵站改扩建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相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羌下村西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648平方米,其中泵站用地面积1985平方米,配套道路用地面积1663平方米。
二、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该项目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符合准入类型。
三、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面积:3648平方米,其中泵站用地面积1985平方米,配套道路用地面积1663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市政供应设施用地(U1);
(三) 建筑面积:1795平方米(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
(四)建筑退线:≥3米;
(五)绿化覆盖率和建筑覆盖率:不作硬性要求;
(六)其他要求:
1.在不扩大用地规模、不增加总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后续工程实施时,结合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适当优化和微调的,符合本规划。
2.泵站范围内,除管理用房等必要设施用地外,剩余空间全部作为公共开放空间,无条件对公众开放。
四、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18日(30个自然日)。
五、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26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羌下村西侧
六、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8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报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7403514
附件:羌下泵站改扩建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论证图件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