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深圳中部换流站)(边坡工程)(龙华段)拟临时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二)实地公示
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深圳中部换流站)现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黎金铂;联系电话:0755-23335718;并在信封上注明“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深圳中部换流站)(边坡工程)(龙华段)临时用林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深圳中部换流站)(边坡工程)(龙华段)临时用林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27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报批。
附件:1.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深圳中部换流站)(边坡工程)(龙华段)拟临时用林-地理位置示意图
2.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深圳中部换流站)(边坡工程)(龙华段)拟林木采伐-地理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