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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636-0967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2-02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公明李松蓢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特发鸿顺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36-0967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36-0967宗地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蓢路与河堤路交汇处西北侧,宗地面积为11706.7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5YG0027518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用地单位由“深圳市公明李松蓢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为“深圳市公明李松蓢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特发鸿顺实业有限公司”,其余规划设计要点内容不变。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2日(10个自然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蓢路与河堤路交汇处

  3.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金辉路6号一楼大厅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4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古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344

  附件: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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