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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非强制性内容修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1-28 10:1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于2013年3月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其规划草案于2021年4月通过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批。

  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拟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对该更新单元01地块的绿化覆盖率、建筑退线等城市设计内容予以修改,更新单元实施主体无需申请规划修改,具体如下: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新木路与文新路交会处。

  二、修改内容

  (一)将规划0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绿化覆盖率由≥40%调整为≥30%;

  (二)将“01地块沿山塘路、华文路、文新路应设置净高不低于4.5米,净宽不少于3米的骑楼”调整为“01地块沿华文路宜设置净高不低于4.5米,净宽不少于3米的骑楼;01地块沿文新路应设置净高不低于4.5米,净宽不少于3米的骑楼”。

  (三)将“在满足消防、日照、地下管线等方面规范的前提下,01地块临公共车行通道一侧的建筑退线距离可在下阶段行政许可中结合建筑设计方案具体确定,其他建筑退线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控制”调整为“在满足交通、消防、日照、地下管线等方面规范的前提下,01地块临公共车行通道一侧的建筑退线距离可在下阶段行政许可中结合建筑设计方案具体确定;当建筑底层设置连续商业骑楼时,一级退线可减少至3米;其他建筑退线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控制”。

  三、公示渠道

  (一)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村富新路108-1号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5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1.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南工;联系电话:0755-28906941;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2.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城市设计控制内容调整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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