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委托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来文申请办理变更龙岗区妇幼保健院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项目位于龙城街道爱龙路6号,用地面积2.11公顷,于2020年5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LG-2020-0022号)。本次申请修改内容涉及已批总平面图相关内容调整(详见云线圈注部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修改内容
(一)根据用规功能调整,原立体车库改为科教楼,屋面图纸表达内容相应修改;
(二)连廊外轮廓及面积调整;
(三)地面增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绿化范围及图面表达内容调整;
(四)各单体建筑屋面底图表达内容修改,总图周边道路关系、已建建筑底图调整;
(五)增加区位示意图、图例及说明,图框的版次及日期调整;
(六)经济技术指标表相应调整。
二、公示日期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三、公示渠道
(一)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龙路6号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18629;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公示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aish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