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申请变更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项目南翼西南次出入口服务建筑群A650-0388宗地部分规划设计要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项目南翼西南次出入口服务建筑群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华裕路与光辉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地上部分用地面积2728.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4YG0044446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将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的“地上部分用地面积 2728.24平方米,标高19.900-22.900米”调整为“地上部分用地面积2728.24平方米,标高20.060-25.160米(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二)其余规划设计要点内容不变。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4日(10个自然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3.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华裕路与光辉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7401626
附件:A650-0388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