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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明湖智谷产业园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1-17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明湖智谷产业园”(宗地号:A612-1339)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及指标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光明大道与松白路交汇处,该项目于2022年12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2)M016号],同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200189号);2024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4GG0049410号);因土地利用要求调整用地范围,2024年9月取得变更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4YG000080497(改1)号],2024年11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书》[深地合字(2022)M016号之补充协议一]。

  二、调整内容

  本次屋顶总平面图调整的主要内容为(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因用地红线范围调整,用地面积调整,北侧建筑退线、地下室轮廓线调整,相应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微调;因项目四周市政道路标高微调,项目场地与市政道路衔接标高微调。

  (二)因场地设计优化,项目北侧消防车道向北微调、地库车行入口位置向东微调;地面补充充电非机动车位,相应公共开放空间范围微调、场地绿化范围微调。

  (三)根据2024版《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修改调整:凸窗进深加大,相应修改建筑轮廓;核增建筑面积调整,相应调整经济技术指标表。

  (四)因建筑设计优化,9栋一单元局部增加两层,相应建筑高度调整、屋顶轮廓线调整;建筑中庭轮廓调整,相应社区体育活动场地轮廓微调。

  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及功能调整,核增建筑面积微调。调整后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量不变,建筑高度、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4YG000080497(改1)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2)M016号]及补充协议的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日(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与松白路交汇处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7400194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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