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来文申请罗湖区沿河南路3028号黄贝岭消防大院1栋和2栋房产的规划确认文件。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深府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确认房屋用途予以公告:
一、关于房屋用途
黄贝岭消防大院1栋和2栋房产位于罗湖区沿河南路3028号,本次规划确认两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507.58平方米,其中1栋建筑面积2253.79平方米,2栋建筑面积2253.79平方米,全部位于地面以上7层。结合《黄贝街道办事处关于黄贝岭消防中队大院住宅小区产权的证明》,拟确认黄贝岭消防大院1栋和2栋房产为住宅。
规划确认仅对建筑功能、面积等予以确认,不作为权属证明文件。
二、公告情况
本公告及示意图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luohu/)以及项目现场(地址:罗湖区沿河南路3028号消防大院内)同时进行公告展示,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5日)。
公告期内,如对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6楼),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黄贝岭公安局消防大院1栋和2栋房产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方式:赖工,0755-82268796、0755-82268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