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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樟溪社区白鸽湖森林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9-05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樟溪社区白鸽湖森林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樟溪社区白鸽湖森林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

工程设施

项目类型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项目批准

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批准文号

/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0.0471

使用期限

长期

备注

附件:樟溪社区白鸽湖森林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地理位置示意图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公示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6栋

  邮政编码:518000

  联 系 人:廖曼   联系电话:0755-23335751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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