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5年度标定地价成果已经按规定更新,现以分用途标准宗地地价查询形式予以通告,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标定地价是以标准宗地为单位,以2025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工业、酒店、新型产业、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八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住宅70年、商业40年、办公40年、工业 30年、酒店40年、新型产业30年、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50年、公用设施50年,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权利价格。
二、本次标定地价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
三、具体地价测算按照《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执行。
四、本次标定地价中住宅、办公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商业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首层的平均楼面地价;工业用途为不得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酒店用途为限整体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新型产业用途为不得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用途为不得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标定地价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五、本次通告的标定地价可在我局网站(http://pnr.sz.gov.cn)查询。
六、本次通告的标定地价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24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深规划资源〔2024〕682号)停止执行。
七、本通告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7日